轉知高市教育局公告108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第2學期調整上課日一案,詳如說明
109-01-16 | 教務處組長
主旨:有關108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第2學期調整上課日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1月1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006790號函辦理。
二、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8年5月1日公告之109年度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農曆除夕及春節連假為 109年1月24日(星期五)至1月29日(星期三);又調整農曆除夕前一日1月23日(星期四)為彈性放假,並訂於2月15日(星期六)補行上班。依據「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辦法」,1月23日適逢寒假期間,爰2月15日各級學校學生並無補課,惟國教署接獲許多民眾反映期親子作息同步,爰國教署召開「有關109年1月23日彈性放假並於2月15日補班之學校因應諮詢會議」。
三、依據上開會議決議,基於親子作息同步,及維護學生受教權益及家長照顧需求,會議達成共識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09年6月30日(星期二)之課程調挪至2月15日(星期六)上課,並將108學年度第二學期結業式提前至6月29日辦理。
四、請各校預為規劃並及早提醒家長,以利後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