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最後編修時間 2020/01/31
2020/01/31 發佈
標籤: 政令宣導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8 學年度 「世界人權日-兒權三十,由我落實」活動

 

109-01-22 | 學務處

一、活動辦法:

(一)下載「2019世界人權日」線上教材包

   至人權小樹(http://hre-tw.blogspot.com/)下載線上教材包(或由公文附件下載),於課堂進行人權教育教學,引導學生認             識兒童權利公約,思考各種兒童權利的重要性。

(二)完成學習單:

  1.單元課程教學後,帶領學生完成附件的學習單,並引導學生思考如何針對《兒童權利公約》提出倡議及宣傳。

  2.國小教育階段以《兒童權利公約》中四個重要的兒童權利,分別是:生存權及健康成長權、受保護權、教育權和表達權益權。

  3.國中教育階段以《兒童權利公約》中的四個原則,分別是:禁止歧視原則、兒童最佳利益原則、生存及發展原則及尊重兒童意見

     原則。

(三)拍攝作品:

   協助拍攝學生照片、影片、著作(學習單、字卡…等)。

(四)範例 :請參考http:// https://ppt.cc/f7REwx https://ppt.cc/f7REwx https://ppt.cc/f7REwx https://ppt.cc/f7REwx https://ppt.cc/f7REwxhttps://ppt.cc/f7REwx

(五)有任何疑問請電洽高雄市國教輔導團人權議題專任輔導員林俊宏老師、謝佳諺老師(07-3590116#243)

二、參加對象:凡任職本市所屬國中小學校教師皆可參加。

三、送件截止日期: 109年4月24日(五)

四、作品送件方式及說明:(請擇一寄件)

(一)線上送件:

   1.作品上傳: 請將學生照片、影片、著作(學習單、字卡…等)等上傳至FB-人權轉運讚(https://ppt.cc/fOxU0x

   2.將學生活動照片或作品照片原始檔(請存成JPEG檔)、影片原始檔(請存成MP4檔),及【著作、影像授權同意書】。寄至高

     雄市國教輔導團人權議題電子信箱(http://banduna@mail.lbes.tc.edu.tw,若收到您的電子郵件,我們會回信,若超過一週未

     回信,請來電詢問;電話:07-3590116#243,謝佳諺專輔)。

(二)郵寄:

  將學生活動照片或作品照片原始檔(請存成JPEG檔)、影片原始檔(請存成MP4檔)及【著作、影像授權同意書】,燒錄成光        碟。採公文交換或郵寄至高雄市國教輔導團人權議題小組收(地址:高雄市左營區自由三路1號)。

五、獎勵方式:

(一)教師部分

   為鼓勵本市教師踴躍參與,參與活動之教師上傳照片及學生作品數超過30件者,擬敘嘉獎一次,超過60件者敘嘉獎2次。

(二)學生部分

   參與活動之學生,獲贈中央人權團提供之小禮物及本團自製之人權宣言30條相關之贈品各乙份。

六、詳見附件。

 
相關檔案
「世界人權日-兒權三十,由我落實」實施  ( PDF )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