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人事處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1月26日
發文字號:高市人給字第10731024500號
主旨:有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與第一商業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合
作辦理之「參加退撫基金人員指定用途貸款」,延長申請期限至民國109年12月
31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107年11月23日台管財三字第1071417
240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開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正本:第四類發行
副本:本處給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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