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最後編修時間 2020/01/31
2020/01/31 發佈
標籤: 政令宣導

教育部訂定「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1月29日
發文字號:高市教人字第10738098800號
主旨:函轉教育部訂定「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並自即日

          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11月12日臺教人(三)字第1070141015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原函影本、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及Q&A各1份供參。
正本: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全)、高雄市立前金幼兒園、高雄市立裕誠幼兒

           園、高雄市立大寮幼兒園、高雄市立仁武幼兒園、高雄市立鳥松幼兒園、高雄

           市立湖內幼兒園、高雄市立內門幼兒園、高雄市立路竹幼兒園
副本:本局高中職教育科、國中教育科、國小教育科、特殊教育科、社會教育科、體

          育及衛生保健科、秘書室、軍訓室、人事室 (均紙本)

 

 
相關檔案
10738098800_ATT1  ( PDF )
10738098800_ATT2  ( PDF )
10738098800_ATT3  ( 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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