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作業日程表
國立溪湖高級中學 函
主旨:檢送108學年度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作業日程表1
份,請依說明事項辦理教師介聘申請、初審及複核作業,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08學年度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小組第一次委員
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依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申請介聘辦法第2條第2項規定,
「前項教師,包括國立高級中等學校及國立特殊教育學校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之教師。」同條第4項規定,「國防部及
法務部所屬、 直轄市立、縣(市)立之高級中等學校經教
師評審委員會決議,並經各該主管機關同意者,得向本部
申請併同辦理教師介聘。」爰108學年度公立高級中等學校
教師介聘,適用對象係針對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未包含所
屬國中部、國小部及幼稚部教師。各校審查申請教師之申
請介聘條件,應依上開規定核實審查。
三、108學年度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作業(以下簡稱本作
業)訂於本(108)年2月2日(星期六)至2月13日(星期三,
下午5時截止)開放教師介聘資訊作業系統網站受理申
請教師登錄資料,申請介聘教師應於108年2月13日(星期
三)前上網填報資料並列印「108學年度公立高級中等學校
教師介聘完成線上申請證明」於108年2月13日(星期三)
下午5時之前併同相關證明文件送學校人事室。學校人事室
應於108年1月25日(星期五)及1月28日(星期一)上班時間上
網申請管理帳號,另應於108年2月19日(星期二)前完成
資料審核及列印教師介聘申請表,由申請人簽名確認併同
相關證明文件送現職服務學校初審;各校人事室應於108年
2月20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完成網站登錄之申請資料修
正,且經學校核章確認。
四、直轄市及各縣(市)立學校,應於本(108)年2月21日
(星期四)前送申請教師之申請資料至各主管機關審查。
各主管機關並應於2月26日(星期二)前完成審核作業。上
列學校最遲請於108年3月4日(星期一) 下午5時前(截止時
間),上傳申請資料(pdf檔且需有主管機關核章)至介聘資
訊系統初核網頁,紙本留存原服務學校備查。
五、國立學校、國防部及法務部所屬學校,請於108年2月26日
(星期二) 下午5時前(截止時間),將申請資料以pdf檔上傳
至介聘資訊系統初核網頁(需有校長核章),紙本留存原服
務學校備查。108學年度國防部及法務部業已授權所屬學校
依權管辦理教師介聘作業事宜。
六、教師介聘資訊作業系統網站(網址: http://210.
70.74.45 /)。
相關檔案 |
25710821_1080000136_ATT1 ( 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