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最後編修時間 2020/01/21
2020/01/21 發佈
標籤: 政令宣導

行政院函以「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要點」自一百零七年九月一日停止適用

 

高雄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9月18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人給字第10705516200號
主旨:行政院函以「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要點」自一百零七年九月一日停止適用乙

           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07年9月17日院授人給字第10700516681號函辦理。
    二、檢附行政院函影本1份。
正本:第四類發行
副本:本府財政局(財務管理科)(含附件)、本府主計處(公務預算科)(含附件)、本府人
          事處(考訓科、給與科)(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