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至111年全國公教員工及其親屬長期照顧保險方案
高雄市政府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6月14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人給字第10803292900號
主旨:有關「108年至111年全國公教員工及其親屬長期照顧保險方案」之適用對象,納入公教員工子女,並自108年6月12日起生效乙案,請查照轉知所屬同仁參考運用。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8年6月12日總處給字第10800360892號函辦理。
二、檢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影本、旨揭保險宣傳海報及修正後之本保險辦理說明資料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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