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修正「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部分條文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0月2日 發文字號:高市教人字第10736619600號 主旨:函轉教育部修正「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部分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9月28日臺教人(三)字第1070151419E號函辦理。 二、檢附上開原函及相關附件各1份。 正本:高雄市立空中大學、本局所屬公立各級學校(全)、市立幼兒園 副本:本局人事室(紙本)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