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最後編修時間 2020/01/31
2020/01/31 發佈
標籤: 政令宣導

修正「高雄市立國民中小學教師介聘作業要點」第四點、第二十二點及第十五點附表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2月3日
發文字號:高市教中字第10838435500號

主旨:修正「高雄市立國民中小學教師介聘作業要點」第四點、第二十二點及第十五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要點經108年11月20日本局108年第21次局務會議審議通過。
二、法規下載路徑請至:本局網站(https://www.kh.edu.tw/)/法令規章:國中教育科下載。
三、隨函檢送本要點第四點、第二十二點及第十五點附表修正規定、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全文規定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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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77467_10838435500_ATT1  ( PDF )
28677467_10838435500_ATT2  ( PDF )
28677467_10838435500_ATT3  ( PDF )
28677467_10838435500_ATT4  ( 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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