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聯合術科測驗成績計算補充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107年2月22日附教字第1070001677號函辦理。
二、為求全臺各區旨揭測驗成績計算具一致性,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於107年2月12日召集各地方政府教育局
處代表、中區及南區承辦學校與會討論旨揭事宜。
三、上述會議關於旨揭案由之決議為:「術科測驗成績計算與登載補充說明:『各科目原始成績係以各測驗科目評審平
均分數取至小數點第2位,第3位(含)以下四捨五入計算並登載。各科目加權成績係以登載之原始成績依簡章加權採計方式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