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最後編修時間 2020/01/21
2020/01/21 發佈
標籤: 政令宣導

市府修正「高雄市政府各機關學校加班費管制要點」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1月29日
發文字號:高市教人字第10738100500號
主旨:重申市府修正「高雄市政府各機關學校加班費管制要點」(下稱加班費管制要

          點),原加班費管制要點第十六點「加班所需經費於原有預算科目項下支應,

          不得超過各該機關中華民國九十年度加班費實支數額之八成」業已刪除一案,

          請查照。
說明:
    一、高雄市政府107年7月6日高市府人給字第10730614100號函諒達。
    二、依上開函文加班費管制要點修正條文對照表略以,茲因各機關加班費限額控

          管目的在於撙節政府支出,控制用人費增長,屬於機關之預算管理事項,與各

          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主要係規範員工請領加班費事宜有所不同,且實務執行上,

          各機關加班費限額之管理亦與該機關經費編列、運用互有關聯。為賦予機關彈

          性,各機關加班費限額回歸於預算編列控管,爰原加班費管制要點第十六點

          「加班所需經費於原有預算科目項下支應,不得超過各該機關中華民國九十年

          度加班費實支數額之八成」刪除。
    三、請依上開修正加班費管制要點之意旨,有關「加班所需經費不得超過各該機

          關中華民國九十年度加班費實支數額之八成」之規定,自107年5月1日起不再

          適用。惟各機關加班費限額之管理,仍須回歸預算編列控管,併予敘明。
正本:本局所屬公立各級學校(全)、高雄市立裕誠幼兒園、高雄市立前金幼兒園、高

          雄市立大寮幼兒園、高雄市立仁武幼兒園、高雄市立鳥松幼兒園、高雄市立湖

          內幼兒園、高雄市立內門幼兒園、高雄市立路竹幼兒園
副本: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本局人事室、會計室(紙本)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