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最後編修時間 2020/01/21
2020/01/21 發佈
標籤: 政令宣導

教育部修正「教師請假規則」部分條文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1月20日
發文字號:高市教人字第10737868200號
主旨:函轉教育部修正「教師請假規則」部分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11月16日臺教人(三)字第1070196675E號函辦理。
   二、檢附上開原函及相關附件各1份。
正本:本局所屬公立各級學校(全)
副本:本局人事室(紙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