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修正「一百零七年公立學校教師年終工作獎金發給補充規定」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月14日
發文字號:高市教人字第10800221900號
主旨:教育部修正「一百零七年公立學校教師年終工作獎金發給補充規定」,並自即
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1月10日臺教授國字第1080000311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原函暨「一百零七年公立學校教師年終工作獎金發給補充規定」修
正規定各1份。
正本:高雄市立空中大學、高雄市立社會教育館、本局所屬公立各級學校(全)、本局所
屬公立幼兒園(8所)
副本:本局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