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最後編修時間 2020/03/05
2020/02/02 發佈

100年2月1日訂定之「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一次退休金及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業經教育部廢止。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月14日
發文字號:高市教人字第10930289000號

主旨:100年2月1日訂定之「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一次退休金及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8年12月30日以臺教人(四)字第1080181714B號令廢止,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12月30日臺教人(四)字第1080181714E號函辦理。
二、檢送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