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修正「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第二點、第四點及第五點,自108年5月2日生效
高雄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5月9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人力字第10802462600號
主旨:行政院修正「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第二點、第四點及第五點,自108年5月2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08年5月2日院授人培字第1080033797號函辦理。 二、檢送前開行政院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