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公立各級學校人員自即日起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之日止,平日、假日出國均應明確填報或使學校知悉所前往國家、地區(含轉機)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3月20日
發文字號:高市教人字第10931699100號
主旨:本市公立各級學校人員自即日起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指揮中心)解散之日止,平日、假日出國均應明確填報或使學校知悉所前往國家、地區(含轉機),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3月18日臺教人(三)字第1090041383號函辦理。
二、鑒於近日國內COVID-19(武漢肺炎)確診個案均為境外移入,且多與國外旅遊相關,指揮中心將強化邊境管理等措施。考量同仁赴國外旅遊返國後須配合進行14天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除可能增加國內防疫負擔外,亦將影響學校防疫期間之人力調度,爰請轉知所屬各類人員,不論平日或假日出國應明確填報或使學校知悉,出國假單需經首長或其授權者核准,俾利學校進行後續人員健康管理及人力管控等相關防疫作為。
三、為降低國內防疫負擔及維護師生安全健康,公立各級學校於旨述期間如遇學生寒暑假,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亦應比照旨揭規定辦理。私立學校部分請秉權責比照建立相關規範。
四、檢附教育部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