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最後編修時間 2020/04/06
2020/04/06 發佈
標籤: 政令宣導

轉知「109年扶植校園傳統偶戲團推廣」實施計畫

 

一、本館為加強傳統影戲、布袋戲及傀儡戲傳承工作,以學生為對象,融入人文、藝術教育及鼓勵校園偶戲社團各項活動推廣,辦理旨揭計畫。
二、申辦學校請於109年4月20日前提送計畫書至皮影戲館(820高雄市岡山區岡山南路42號),經本館辦理審查會議後,酌予經費補助。
三、受補助學校由本館安排於109年7至11月(暫定,得視本館實際需求安排演出時間及地點)至本館皮影戲館或自校演出乙場(若於假日演出者,相關帶隊老師及工作人員,請各校准予公(差)假登記,並得於6個月內依實際時數補假,惟課務自理),新成立戲團本年度無須成果演出,惟須提供排練錄影、完成之戲偶及劇本成果報告及電子檔。
四、本計畫以傳統皮影戲、布袋戲及傀儡戲之高雄在地故事劇碼為補助重點,外聘講師費每小時不得超過新台幣1,000元整,內聘講師每小時不得超過4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