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最後編修時間 2020/04/07
2020/04/07 發佈
標籤: 政令宣導

轉知教育部109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換證實施計畫

 

主旨:有關教育部109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換證實施計畫(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3月18日臺教師(三)字第1090040227號函及高市教育局109年3月19日高市教小字第10931675400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對象係指100年度以前取得教學輔導教師認證資格之現職中小學教師及校長,請協助轉知校內教學輔導教師相關事宜。
三、有關換證條件、研習課程、期程及注意事項,請換證者詳閱該計畫。
四、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助理李佳璇小姐07-5376832,07-3311466轉710。作業平臺操作疑義,請洽平臺維護團隊:(02)2311-3040轉8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