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109學年度市立國民中學教師介聘作業期程表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4月6日
發文字號:高市教中字第10931979300號
主旨:檢送「高雄市109學年度市立國民中學教師介聘作業期程表」一份,請查照。
說明:
一、109學年度教師介聘(含超額介聘等)之各類表件請依作業期程提報,請至本局網站/各式表單/國中教育科/國中人事業務/教師介聘/市內教師介聘/109年介聘相關表件項下下載,填註後請將電子檔及核章之掃描檔以E-MAIL傳送至王郁媚小姐電子信箱(yumei116@kcg.gov.tw)。
二、參加超額介聘教師以公假登記(109年5月2日),並於不影響課務情形下於一年內擇日補休,其他各類教師介聘以公假登記、課務自理(含介聘說明會)。
三、超額教師介聘後,如尚有可聘任正式教師之缺額,始辦理原住民教師介聘至原住民地區學校、身心障礙教師介聘至身心障礙人員進用未足額學校,及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教師介聘。
四、教師須實際服務滿6學期(育嬰留停及兵役年資至多採計2學期),始得參加市內介聘及臺閩地區介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