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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編修時間 2020/04/15
2020/04/15 發佈
標籤: 競賽活動

高雄市108學年度「本土語畢業歌曲」創作比賽

 

高雄市108學年度「本土語畢業歌曲」創作比賽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3月1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70024524號函及108年

    1月2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80006809號函辦理。

  二、高雄市108年度本土教育推動委員會決議。

貳、目的

  一、深化學校師生使用本土語文能力,擴展本市推動本土教育之成效。

  二、鼓勵師生以本土語來創作屬於自己的畢業故事,唱出最有本土味的畢業歌曲。

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高雄市三民區正興國小

肆、參賽對象

    本市公私立高中職()以下學校師生,分為高中職組、國中組及國小組

伍、參賽作品規範

  一、每組作品分為閩南語、客家語及原住民族語等三類語別。

  二、作品主要以校園生活為主題發想,能傳遞深刻的畢業之情,曲風不限。

  三、作品包含詞、曲創作均須原創不可改編或翻譯它曲。以學生主唱方式呈現(

      限獨唱、重唱或合唱)輔以音樂伴奏歌曲時間以5分鐘為限。

  四、作品歌詞可夾雜非參賽語別之語言(如華語、英語或其他…),限佔歌詞總字數10%

      以內(含重複部分)。

  • 作品採錄影呈現,錄製唱歌畫面加上本土語字幕即可,所使用之影片檔格式可含.avi/.flv/.mp4…等影像格式。
  • 閩南語字幕用字概以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之用字為準,辭典未收錄之字詞,則以「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標注。客家語字幕用字概以教育部「臺灣客家語書寫推薦用字」與《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之用字為準,音讀標注須符合「客家語拼音方案」規範。原住民族語字幕以教育部94年12月15日公告之「原住民族語言書寫系統」版本為主。

陸、評選方式及標準

  一、評選方式

    由本局遴選本土語專長及音樂專業人士組成評選小組進行評選工作

  二、評選標準

評分項目

評分比例

備註

詞曲創作

40%

詞曲內容能表達畢業意象

語言音韻

40%

發音正確且與音樂契合

影像呈現

10%

發揮符合題材之情意表達

整體創意

10%

整體呈現極富創意及特色

獎勵

  獎項

獎勵內容

高中職組

國中組

國小組

各語言類別

第一名(1名)

新台幣1萬元,獎狀乙幀,指導老師嘉獎貳次

第二名(1名)

新台幣6仟元,獎狀乙幀,指導老師嘉獎貳次

第三名(1名)

新台幣4仟元,獎狀乙幀,指導老師嘉獎貳次

佳作(擇優若干名)

獎狀乙幀,指導老師嘉獎乙次

  • 作品如未達標準可從缺。
  • 得獎獎金統一由報名學校代表領取,再由學校發放獎金給得獎者,共同創作者自行決定獎金分配。
  • 得獎學生由各校本權責辦理敘獎事宜。

 

捌、報名方式

  一、一律以學校為代表報名參加,每校不限件數,參加人數可個人亦可團體(上限30

      人),指導老師以3人為限。學生不可跨校、指導老師可重複指導(含跨校指導)。

  • 歌曲須繳交紙本樂譜一份,樂譜以簡譜或五線譜含歌詞呈現。
  • 作品錄製方式可運用手機、平板、相機…等各式數位載具可以一鏡到底錄製或

      後製剪輯影像須後製上本土語字幕

  四、採通訊報名:即日起至420日止(郵戳為憑),請備妥下列資料以掛號郵寄至

    承辦單位三民區正興國小(807高雄市三民區大豐二路20號),逾期不予受理。

  • 報名表及切結聲明暨授權同意書(如附件一、二、三)紙本一份。
  • 光碟一份(內須含紙本樂譜一份、影像檔一份、報名表電子檔一份)。

五、信封正面請黏貼「高雄市108學年度本土語畢業歌曲創作比賽」報名信封外頁

    (如附件四)。承辦單位收件後若發現參賽報名資料未齊全,將主動通知參賽者

    於三天內補齊,逾期未補齊者不列入評選。

六、作品寄出3日內承辦單位會以簡訊通知若未收到回覆請來電告知逾期未告知

者概不負責

  七、參賽作品及報名相關資料恕不退件,請自留備份

玖、成績公告

  • 評選結果告於教育局及正興國小網站,請參賽者自行上網查閱,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
  • 後續頒獎及發表方式由主辦單位另行公布。

拾、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應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且無抄襲仿冒或經法院判決確定侵害他人著作權

      之情事;參賽作品如涉及著作權糾紛,由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

  二、作品經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之侵害,並查屬實者,追回原發給之獎金、

     獎狀及敘獎。

  三、已得獎或公開發表過之作品不得投件

拾壹、授權及配合推廣

  • 得獎作品於得獎公告後由正興國小統一上傳youtube平台公開宣傳
  • 得獎者同意教育局以永久無償方式在非商業性用途下,將該得獎作品做任何形式推廣運用

  三、獲本競賽前三名獎項之得獎者應配合參加教育局所舉辦之頒獎典禮、得獎作品推

廣及相關宣傳活動。

拾貳、本活動聯絡方式

聯絡人:正興國小教務處陳主任

電 話:07-3845206 #711    Email:tea162@mail.jsps.kh.edu.tw

報名收件處:807高雄市三民區大豐二路20號「高雄市三民區正興國小教務處」

拾參本實施計畫相關事項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解釋之。

拾肆經費來源:本活動所需經費由本局編列經費支應

拾伍、敘獎:承辦本活動之人員圓滿完成任務者,依「高雄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

            員獎懲標準補充規定」辦理敘獎,以資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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