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教育部辦理「107年度教學輔導教師換證實施計畫」及98年(含)以前具教學輔導教師資格名單乙案,請查照。
107-04-03 | 教務處組長
主旨:有關教育部辦理「107年度教學輔導教師換證實施計畫」及98年(含)以前具教學輔導教師資格名單乙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3月8日臺教師(三)字第1070029568號函及本市教育局107年3月19日高市教小字第10731416100號函辦理。
二、因應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之教學輔導教師證書十年期滿失效需換證,旨揭計畫對象係98年度以前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取得教學輔導教師認證資格之現職中小學教師。
三、旨揭計畫換證作業採數位方式進行,數位換證功能將於107年4月1日開放教師填寫與提交相關資料,請至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https://atepd.moe.gov.tw/)填寫。
四、教育部為強化取證人才之專業服務表現,謹提供98年度以前取得教學輔導教師資格名單(如附件),請承辦人務必轉知貴校符合資格之教師或公告學校網頁,以維護教師權益。
五、如有未盡事宜,請洽本市校長與教師專業發展中心李佳璇小姐,電話:07-5376832,電子郵件:khedu710@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