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6/20截止)大手拉小手育成計畫
一、申請資格:
1.具有具體特殊表現者
2.具有特殊專長者
3.成績優異者(學業成績70分以上,操行80分以上)
4.其他符合本計畫之精神者
二、證明文件:
1.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2. 108學年第一學期成績單
3.低收入戶或清寒證明
4.學生基本資料表
5.家長同意書
6.自傳
7.推薦函
如有疑問 請至教務處註冊組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