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實施戶外教育計 畫,因應疫情期程調整一案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5月1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056178號函暨本局109年4月28日高市教中字第10932566300號函(計達)辦理。
二、因應疫情為利各校落實戶外教育課程並重視學生之受教權益,調整「108學年度補助實施戶外教育計畫」執行期程,原為108年8月1日至109年8月31日,調整為108年8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
三、另109學年度計畫相關期程仍請依本局前函辦理,維持自109年9月1日起至110年7月31日。
四、倘108學年度與109學年度計畫期程重疊部分,因兩者本屬不同計畫,爰兩學年度之課程內容不得相同,計畫經費亦不得流用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