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委託國立臺灣大學辦理「學習歷程檔案審議計畫」,鼓勵教師同仁及108學年度入學學生和其家長參與。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6月23日臺教高(四)字第1090089577號函辦理。
二、因應108課綱學習歷程檔案新制及111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將以學習歷程檔案取代現行備審資料,教育部委請臺灣大學社會學系辦理「學習歷程檔案審議計畫」,邀請大學教授、高中老師、高中學生及高中家長針對新制度進行充分交流討論,供政策參考。
三、旨案相關訊息摘要如下(詳如附件):
(一)活動時間及地點:相關資訊及更新,將公告於活動網站(https://www.108epo.com/)。
(二)參加對象:每場次審議會將開放16位高中教師、10位高中學生(以108學年度入學者優先)及10位家長名額(以其子女108學年度入學者優先)。
(三)報名方式:所有場次採線上報名制(網址:
https://www.108epo.com/join.php)。
四、本案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詢計畫聯絡人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學系許家湉助理、蔡仲雯助理,聯絡電話:(02)33661216,電子信箱:e.portfolio.ntu@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