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最後編修時間 2020/07/03
2020/07/01 發佈
標籤: 福利活動

轉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青年就業獎勵計畫」

 

說明:
一、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09年6月18日發就字第
1093500772號函辦理。
二、勞動部為鼓勵應屆畢業青年於後疫情時期、就業市場逐漸
回溫之際,儘速就業,規劃各項應屆畢業青年就業措施,
109年6月15日發布實行「青年就業獎勵計畫」,針對本國
籍15歲至29歲108學年度應屆畢業青年,舉凡於109年9月底
前受僱從事按月計酬全時工作,且穩定就業滿90日者,發
給就業獎勵新臺幣(以下同)2萬元;倘持續穩定就業達180
日者,則加發就業獎勵1萬元,每人最高獎勵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