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最後編修時間 2020/07/07
2020/07/07 發佈

教育部修正「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名稱並修正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主旨:檢送教育部修正「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名稱並修正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6月29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63918E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函及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