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檢送「教師因公涉訟輔助辦法」修正總說明勘誤表、第13條修正條文勘誤表、第13條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7月14日 發文字號:高市教人字第10904144300號
主旨:函轉教育部檢送「教師因公涉訟輔助辦法」修正總說明勘誤表、第13條修正條文勘誤表、第13條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各1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09年7月10日臺教人(三)字第1090098003A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