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函轉有關辦理退休人員106年年終慰問金、107年春節慰問金發放疑義
107-01-16 | 人事室
高雄市政府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月15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人給字第10700266800號
主旨:行政院函轉有關辦理退休人員106年年終慰問金、107年春節慰問金發放及
106學年度第2學期子女教育補助申請作業事宜乙案,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07年1月11日院授人給字第1070030054號函辦理。
二、檢附上開原函影本1份。
正本:第四類發行
副本:高雄市政府人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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