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團藝術領域輔導小組辦理「109學年度高雄市藝術與美感深耕計畫」之第一學期「表演藝術與新媒體藝術研習」實施計畫案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8月7日臺教師(一)字第1090113589號函辦理。
二、辦理日期及地點:
(一)第一場-舞動身體之樂:109年9月13日(星期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12時30分。地點:雲門舞集舞蹈教室中正館。
(二)第二場-AR新媒體藝術:109年10月17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4時。地點:輔導團302會議室。
三、參加對象:
(一)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教師(包括:校長、主任、組長、教師與兼代課教師)。
(二)如有餘額開放其他公私立高中及代理代課教師參加。
(三)本系列講座不開放與不接受現場報名,並請勿偕同未經報名審核之同事朋友前來,以尊重講師與現場學員之權益。
四、辦理內容:詳如實施計畫。
五、差勤:
(一)本案講座及參加人員准予公假登記,惟課務自理,並覈實核發研習時數。
(二)本案辦理日期適逢例假日,參加者准予一年內覈實補休,惟課務自理。
六、報名方式:即日起至全國在職進修網報名,第一場課程代
碼:2914332、第二場課程代碼:2913194。
七、聯絡人:
藝術領域陳淑慧專任輔導員(labellevie5830@gmail.com),聯絡電話:3590116轉232。
自然領域陳仁和專任輔導員(hanmachi@gmail.com),聯絡電話:3590116轉253。
八、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防疫工作,於疫情尚未解除前,參加研習時請配合下列事項:
(一)進入研習場所前請至洗手台先洗手。
(二)進入研習場所前請配合工作人員量體溫。
(三)參加教師請自備口罩,並務必戴口罩。
(四)若有相關病徵或有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宣布之旅遊警示國家入境(含轉機)者,請與聯絡人聯繫請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