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補助各校辦理「109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親師合作成長研習活動」 一案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暨「高雄市109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為宣導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政策及新課綱相關內容,強化親師合作及對教育政策認知,以協助學生學習,本局特規劃旨揭研習活動。
三、本案本(109)學年度採申請制,補助本市市立學校(含完全中學),如109學年度已申請國中前導學校計畫及活化課程與教學計畫子二之學校不予補助。請各校結合109學年度班親會執行,以擴大效益。欲申請之學校請填妥附件「課程表暨經費預算表」後,免核章逕將電子檔以電郵方式於109年9月9日(星期三)前寄至立德國中林維哲主任(lwj611020@gmail.com),俟審核完畢後另行通知。惟研習內容請以十二年國教課綱為主軸,方予以補助。
四、經審核通過者,每校補助新臺幣3,600元,請學校先行墊付,俟中央補助款撥附後,本局將另函通知請款事宜。
五、檢附課程表暨經費預算表、高雄市總綱種子教師名單、總綱家長宣導核心講師培訓認證合格名單及實施計畫各1份,請依名單邀約講師進行宣講(請於經費預算表備註欄註明講師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