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第1學期校內國語文競賽辦法
109學年度第1學期校內國語文競賽辦法
1.報名表請各班學藝股長告知導師,導師簽名後於10月08日(四)之前交回教務處教學組。
2.請有參加報名班級的學藝股長於10月21日(三)12:20準時至勵學樓三樓語言教室(教務處樓上)集合,
公佈競賽相關事宜(含競賽場地確認及抽籤),未到者(因故未到者可請同學代理)由教務處代抽,不得異議,
若權益受損,請自行負責。
3.比賽地點若有異動再另行通知。
4.請參賽同學至競賽場地時配戴口罩,朗讀及演說上場時口罩可拿下。
詳細請見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