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最後編修時間 2020/09/15
2020/09/15 發佈
標籤: 政令宣導

符合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等特別稅率及巷道、騎樓走廊用地等各種減免之申請要件者,請於9月22日前向稅捐處提出申請。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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