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國中小美感課程開發」實施計畫,請查照。
107-04-30 | 教務處組長
主旨:檢送本市國教輔導團藝術與人文領域107年度辦理教育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藝術與美感深耕計畫-之「國中小美感課程開發」實施計畫,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07年教育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藝術與美感深耕計畫辦理。
二、辦理期程:
(一)申請期間:107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課程實施:107年9月1日至108年1月7日。
(三)教案成果結報:107年12月底前。
三、參加對象與課程開發內容:
(一)對象:高雄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藝術與人文領域視覺藝術教師。
(二)教案:開發適合國中小實施之美感教育課程教案,需經至少2個班級,各6到8節課實施;於教案實施期間,得依需求安排公開觀/議課。
四、補助金額:
(一)國中每位教師補助1.5萬元,共7個名額。
(二)國小每位教師補助1.5萬元,共7個名額。
五、報名與審核方式:
(一)107年6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請填妥附件三至附件五(申請表、課程經費表、課程計畫)寄至高雄市國民教育輔導團-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國中輔導小組楊嘉怡老師信箱(3002umhonda@gmail.com),電話:3590116#234。
(二)107年8月31日前通知審查結果。
六、本案聯絡人藝術與人文領域國中專任輔導員楊嘉怡老師,聯絡電話:07-3590116 分機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