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最後編修時間 2020/09/24
2020/09/24 發佈
標籤: 政令宣導

教育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提撥費率,業經行政院會同考試院公告,由現行12%,自110年1月1日起每年調升1%,至112年為15%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9月14日
發文字號:高市教人字第10937125300號

主旨:教育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提撥費率,業經行政院會同考試院公告,由現行12%,自110年1月1日起每年調升1%,至112年為15%,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9月4日臺教人(四)字第1090127398號辦理。
二、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