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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編修時間 2020/10/13
2020/10/13 發佈
標籤: 獎助學金

(國高中)(11/2截止)大手拉小手獎助學金

 

壹、申請對象

全省國中、高中因家庭經濟貧困以致無法負擔就學所需費用,認同普仁「推動社會關懷青年、帶動青年關懷社會」精神之學生。

貳、申請條件

以下申請條件均符合者俾能申請:

  一、全省國中、高中學生,具備個性積極、主動、樂觀之特質者。

  二、因家庭經濟貧困且家庭狀況符合下列之一者:

(一)父母親其中一方亡故,由單親獨力養育子女者。

(二)父母親雙亡、離異、入獄或至外地工作者。

(三)家中成員罹患重大疾病,需支付龐大醫藥費用者。(需檢附醫生證明)

(四)父母親一方為身心障礙者,無法從事勞力工作者。(需檢附身心障礙手冊)

(五)父母親一方為外籍配偶,且無法從事正常職業者。

(六)家庭遭逢遽變,頓時失去經濟收入者。

(七)表現優異而家庭經濟資源不足者。

      三、接受政府或其他社福團體助學金或同性質補助者,請詳實說明。

叁、補助經費

補助金額:國中每月補助1,000元、高中每月補助2,000元。

肆、申請文件(請依順序裝訂)

  一、申請人需相關文件如下:

(一)推薦學生名冊(每校彙整一張總表)。

(二)學生申請資料檢核表(表1)。

(三)學生基本資料表(表2:需上網填寫後列印、附照片一枚)。

(四)學生自傳一份(表3)。

(五)老師推薦函一份(表4:需上網填寫後列印)。

(六)自我承諾暨家長同意書一份(表5)。

(七)最近一學期成績單影本一份。

(八)申請人全戶戶籍謄本一份。

(九)學校公庫帳號(或學生郵局、銀行存簿封面影本)。

(十)相關證明文件(例:低收入戶證明或清寒證明、身心障礙手冊)。

  二、申請人所繳交之各項文件恕不退還。

  三、申請人所繳交之資料將予以保密。

伍、受助學生應配合事項

(一)每月撰寫一篇學習心得,並按時於每月5前主動繳交。

(二)確實依照普仁基金會之規定使用助學獎學金,主動明列助學獎學金領用用途,向學校老師申請後核章領用。

(三)主動參與普仁基金會、學校或其他公益團體之志工服務活動每半年至少6小時以上。

(四)有特殊情形者,經普仁基金會同意後,得以其他方式完成上述義務。

欲申請者請於時間(11/2)內繳至教務處註冊組            逾時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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