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最後編修時間 2020/11/18
2020/11/18 發佈
標籤: 福利活動

有關「教育部補助辦理藝術教育活動」申請事宜,請依限至臺灣藝術教育網藝拍即合媒合平臺提出申請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11月13日臺教師(一)字第1090163904號函辦理。

 

二、為簡化旨揭補助之申請及審查作業流程,教育部特於臺灣藝術教育網/藝拍即合專區新增「教育部補助辦理藝術教育活動」找補助功能,申請者不需加入本媒合平臺會員即可申請。
 

三、申請補助之操作路徑為:臺灣藝術教育網-點選【藝拍即合專區】-點選【我要找補助】-補助案名稱:110年教育部補助辦理藝術教育活動-點選【申請】-點選【填寫申請表】(有*號欄位為必填欄位,*附加檔案指:用印後貴單位公文、活動申請表甲表(需用印)、乙表、丙表(需用印)及活動計畫書,請掃描傳送至媒合平臺),填寫所有必填欄位後,點選【送出】,即完成該案件申請。
 

四、線上申請期間說明:
(一)110年1月:受理申請3月至8月辦理之活動。
(二)110年7月:受理申請9月至次年2月辦理之活動。
(三)受理申請截止日期分別為1月31日及7月31日下午5時,逾期未線上填報申請,系統將關閉,不予受理。

 

五、本案依限採線上申請免再送紙本到教育部,俟教育部完成審查作業後,將另函通知審查結果。
 

六、申請者倘為國立及私立各級學校,請逕至媒合平臺申請;至申請者為直轄市、縣(市)政府之所屬機關(構),請於填寫申請表件時,務必留下教育主管行政機關承辦人聯絡資訊(縣市窗口承辦人姓名/電話/email信箱),俾利相關單位掌握轄內申請補助之情形。
 

七、檢送「操作手冊」及「找補助Q&A」各1份(附件1、2)。
 

八、臺灣藝術教育網/藝拍即合專區相關事宜,請逕至藝拍即合網站-首頁-聯絡我們(網址:https://1872.arte.gov.tw/ArtCommon/Contactus.aspx)留言詢問,或電詢:02-2311-0574 分機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