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最後編修時間 2020/01/22
2020/01/22 發佈
標籤: 政令宣導

有關「色彩學學-師資美感研習」進階工作坊「藝起說故事-繪本創作工作坊」乙案,請參考。

 

107-05-14 | 教務處組長

主旨:檢送本局與「學學文化創意基金會」辦理106學年度「高雄市文化色彩暨藝術教育推廣藝起來學學」產官學合作案-「色彩學學-師資美感研習」進階工作坊「藝起說故事-繪本創作工作坊」乙案,請鼓勵貴校教師踴躍參加,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06年7月19日學金函發字第106011071901號函、教育部美感教育中長程計畫第一期五年計畫及106年8月14日高市教督字第10635091000號辦理。

二、活動辦理時間、地點及對象:

(一)時間:107年06月09日(六)09:00-16:00(08:45開放報到)

(二)地點:駁二共創基地 204 共學教室 (高雄市鹽埕區大勇路11號3樓)。

(三)對象:針對南區國小、國中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之「視覺藝術」現職專任教師舉辦「色彩學學-師資美感研習」進階工作坊「藝起說故事-繪本創作工作坊」【南區】高雄場,每梯次預計30人。(南區包括高雄市、嘉義縣、嘉義市、台南市、屏東縣、澎湖縣。)

三、報名方式及假別:

(一)本工作坊一律採網路報名,即日起可至學學文化創意基金會之「藝起來學學」網路專頁:https://goo.gl/9ZMU7x 填寫線上報名表,名額有限,額滿為止。相關報名疑問可逕洽學學文創「藝起來學學-第五期」工作小組謝小姐(02-87516898分機324)。

(二)研習教師核予公假前往,全程參與者得核發研習時數6小時。

(三)本活動因遇假日,工作人員與研習教師得於六個月內申請補休一日,課務自理。(全程完成參與研習之教師名單,由高雄市教育局國教輔導團於全國在職教師進修網核定研習時數為準)。

(四)為維護研習品質,恕不接受現場報名及未經同意自行更換研習學員。

四、獎勵:承辦本活動工作人員依「高雄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工獎懲標準補充規定」辦理敘獎。

五、注意事項:

(一)學學文化創意基金會錄取通知於開課一周前以電子郵件寄發通知,如無錄取則不另行通知。錄取公文則由輔導團發送各校。

(二)報名參加研習之人員,應如期參加研習,如有重大原因,未能如期參加研習者,請於研習前三天電話或E-mail告知承辦人取消,讓研習資源可以妥善運用。

(三)響應政府「節能減碳」政策,參加研習學員,請自備飲水茶杯。

六、本案聯絡人:藝術與人文領域專任輔導員李亞傑老師(leeyeajye@gmail.com),聯絡電話:07-3590116分機232。學學專案聯絡人「藝起來學學-第五期」工作小組謝小姐 (E-mail:colorup@xuexue.com.tw),聯絡電話:02-87516898 分機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