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高雄市立國民中小學教師介聘作業要點」第九點、第二十二點及第十五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1月27日
發文字號:高市教中字第10939225800號
主旨:修正「高雄市立國民中小學教師介聘作業要點」第九點、第二十二點及第十五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本要點業經109年11月18日本局109年第42次局務會議審議通過。
二、相關法規下載路徑請至:本局網站(https://www.kh.edu.tw/)/法令規章/國中教育科下載。
三、隨函檢送本要點第9點、第22點及第15點附表修正規定、修正總說明與對照表及全文規定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