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最後編修時間 2020/12/08
2020/12/08 發佈
標籤: 法規釋示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鼓勵學校申辦「高級中等學校適性學習社區推動校訂課程及彈性學習時間與大專校院協作共好計畫」案,依說明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12月1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90148342A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實施」以學生為中心的教育理念,重視學習歷程反思的價值及促發學生學習動機,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規劃辦理旨揭計畫,以適性學區為基礎,推動區域教育資源共享機制。
 

三、為推動旨揭計畫,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將優先補助提出自主學習計畫者,爰請有意願申辦之學校於109年12月21日(星期一)前,提交核章版計畫書(word檔及PDF檔)予各適性學習社區內之計畫召集學校,並由召集學校彙整上
傳計畫書至均質化網站,其審查結果將另案通知。

四、旨揭計畫內容略述如下:
(一)方案目標:
1、區域交流共享、俾利發展新課綱。
2、透過區域共好,以提升自主學習。
3、結合高教資源,以優化自主學習。
4、整合歷程檔案,以豐厚自主學習。

 

(二)補助對象:本市主管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
 

(三)辦理期程:計畫核定日起至110年7月31日止。


(四)補助經費將按各年額度分109及110年兩次撥款,其中110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國教署得重新核定補助額度,並依預算法第54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