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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編修時間 2020/12/11
2020/12/11 發佈
標籤: 政令宣導

自明(110)年1月1日起,民國91年次出生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出境應經核准。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12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151705號函辦理。

二、旨揭91年次出生男子已達法定兵役年齡,具役男身分,如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國應經核准。另役男出境觀光可經由內政部役政署網站主題單元進入,連結至系統(https://www.ris.gov.tw/departure/app/Departure/main)申請短期出境,經查核無兵役管制情形者,將立即核准出境,列印核准通知單後,自核准當日起1個月內可多次使用通關出境,並請役男於出國日3天前完成出境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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