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與第一商業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合作辦理之「參加退撫基金人員指定用途貸款」,延長申請期限至民國111年12月31日
高雄市政府人事處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2月11日
發文字號:高市人給字第10931052400號
主旨:有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與第一商業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合作辦理之「參加退撫基金人員指定用途貸款」,延長申請期限至民國111年12月31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109年12月9日台管財三字第1091552365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開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