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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編修時間 2020/12/16
2020/12/16 發佈
標籤: 研習講座

檢送本市109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習扶助實施方案」編制正職教師、儲備教師、大學生及其他教學人員學習扶助8小時及18小時職前講習實施計畫1份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扶助作業要點暨本市109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習扶助實施方案」整體行政推動計畫辦理。

 

二、目的:
(一)透過「學習扶助師資」研習,讓授課教師瞭解計畫緣由、授課性質與執行成效擬定與實施歷程之注意事項。

 

(二)培養擔任學習扶助授課教師參與弱勢學生扶助課程規劃、轉化、設計及行動研究之能力,並精進其「弱勢學生學習扶助」專業能力。
 

(三)提升學校辦理學習扶助實施方案,行政運作及教學輔導等面向之執行成效。

三、旨揭8小時及18小時職前研習計畫相關資訊簡述如下,詳如附件實施計畫:
 

(一)8小時職前講習內容:
1、研習時間及地點:110年1月21日(星期四)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40分,假本市小港國中北辰五樓視聽教室辦理。

 

2、對象:未取得本項知能且具高級中學以下學校合格教師證之教師,錄取人數170名,每校至多推薦3名,每人僅能選擇一個組別。
 

3、報名日期及方式:自即日起至110年1月11日(星期一)止,請貴校承辦人員至本市教育局資訊服務入口(https://portal.kh.edu.tw/)填報編號10236號表單。
 

(二)18小時職前講習內容:
1、研習時間及地點:110年1月22日(星期五)、110年1月25日(星期一)至26日(星期二),假本市小港國中北辰五樓視聽教室辦理。

 

2、對象:未具高級中學以下學校合格教師證之教師、儲備教師、大學在學生(大二以上)及社會人士,錄取人數170名,每校至多推薦3名,每人僅能選擇一個組別。其中10個名額將開放以傳真方式報名,請勿與學校薦派重複報名,經審查後有重複報名者,將以學校薦派為依據。若傳真報名人數不足額,名額將流用回學校薦派名額。
 

3、報名日期及方式:自即日起至110年1月11日(星期一)止,請貴校承辦人員至本市教育局資訊服務入口(https://portal.kh.edu.tw/)填報編號10237號表單。
 

4、使用傳真報名之退休教師、儲備教師、大學在學生(大二以上)及其他社會人士,請逕至本局網站「最新公告」下載報名表,如實填寫後請將報名表及最終
學歷之畢業證書(身分別為在學學生者,請準備學生證正反面)於110年1月11日(星期一)下午3時前傳真至07-8313444(逾時即喪失報名資格)。錄取資格將以依傳真先後順序錄取之,若經審查與學校薦派重複報名者,將以學校薦派序位為報名依據。以此報名方式取得錄取資格大學生及其他社會人士,請於報到時攜帶可證明身分之不同證件正本兩張、最終學歷之畢業證書正本(身分為學生者,請備妥學生證正本)以供檢證,若報到時未攜帶任一證件正本,將取消錄取資格。

 

(三)錄取順序:
1、本學年度將協助本市國中小學校學習扶助方案之校內現職教師(含代理、代課教師)、退休教師及儲備教師、大學在學生(大二以上)及其他社會人士,由學校推薦並核章後報名列為第一優先錄取人員。

 

2、未來將協助本市國中小學校學習扶助方案之校內現職教師(含代理、代課教師)、退休教師及儲備教師、大學在學生(大二以上)及其他社會人士,由學校推薦並核章後報名列為第二優先錄取人員四、錄取人員名單於110年1月15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公告於小港國中(http://www.hkjh.kh.edu.tw/)及本市國中小學習扶助網網頁(http://remedy.hkjh.kh.edu.tw/),請報名人員自行查閱,將不另行通知。
 

五、參加研習之學員請依課程表規劃時間報到及上課,遲到逾15分鐘則該堂課時數不予計算。若學員違規情節重大者,主辦單位得將學員研習表現情形告知服務學校。
 

六、注意事項: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已於108年度調整學習扶助職前研習內容,若持未調整課程之研習時數證明者,須重新參加研習。倘已完成研習且取得證書者,毋須重複參加。

 

(二)研習會場配合環保政策不提供紙杯,請參加研習之學員自行攜帶杯子。
 

(三)研習場地不提供停車位,請學員多加利用大眾運輸工具。
 

七、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本市學習扶助資源中心林雅玲專責人員(電話:07-8215929#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