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最後編修時間 2021/09/10
2021/09/10 發佈
標籤: 政令宣導

函轉有關「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行政院於110年9月2日公告修正,並自公告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