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1年國中教育會考數學科非選擇題閱卷工作」之儲備評閱委員報名資格誤植一案, 特以此函更正,如說明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0年9月3日高市教高字第11036273100號函(諒達)辦理。
二、旨案報名資格更正如下(其餘事項請參閱上開函文): (一)具國中教育會考(以下稱會考)正式閱卷經驗(含110年經評選為評閱委員者)。 (二)無三親等內之親屬(含姻親)參加111年會考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