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有關「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行政院於110年9月28日公告修正,並自公告日生效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0月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282958號函辦理。 二、檢附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1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