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111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推動新住民語文樂學活動實施計畫」,請有意申請之學校依說明事項辦理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0年9月2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00125623號函辦理。
二、補助對象:本局所屬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三、本計畫訂於110年10月15日(星期五)下午2時30分至4時30分辦理網路說明會,網路說明會連結公告於《教育部國教署新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https://newres.k12ea.gov.tw/),最新消息》,請有意申辦之學校上網收看,若無法及時收看,另將於說明會後,將影片留存於網站上,可隨時逕至網站收看。
四、各申請學校於110年11月5日(星期五)前依旨揭實施計畫規定,至「新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網站之樂學活動專區填報相關資料,本局將依限進行線上初審後,再由國教署組成審查小組進行審查並核定補助經費。
五、如有相關問題,請電洽本局社會教育科承辦人呂婉綺小姐(電話799-5678分機3087)或國立南投高商曹東洲先生,電話(049)222-2269分機6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