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相關】國三、高三離校程序單
107-05-29 | 教務處組長
1、離校手續相關項目公告如附件,請同學注意,以期順利辦理。
2、三年級辦理離校手續以班級為單位,6月7 日(星期四)下午14:30-15:30前完成。
3、本程序單請各班班長或特定人員統一辦理,負責至各處室各組,經各承辦人員蓋章完成後,將本程序單繳回教務處註冊組廖小姐處,方完成離校手續。
4、各項目有未完成手續之同學,請班長或負責同學將姓名、座號填在各組欄內。請同學務必於期限完成,以免影響後續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