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0學年度本市雙語國家政策-口說英語展能樂學計畫,欲申請之學校請於110年10月18日(一)上午10時前填寫google表單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0月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129901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補助項目「子計畫二、充實口說英語教學設備計畫」,補助項目如下,由各校依需求提出申請:
(一)英語聽力設備充實及汰換 (如:CD/USB播放器、耳機、喇叭、麥克風等器材)。
(二)辦理「口說英語」所需之相關教學設備(於校園內建置英語口說練習專區,營造浸潤式口說英語學習環境,並搭配定期英語口說練習活動,如:圖書館英語口說互動專區、校園英語口說學習角等)。
(三)英語文圖書 (如:繪本、讀本、小說等班級箱書及英語文教學有聲媒材)。
三、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落實教師口說教學策略及提升學生口說能力之有聲媒材或班級箱書為補助重點。
(二)旨揭計畫不補助雙語學習環境建置經費、平板電腦、教室課桌椅及教具櫃等與執行英語教育無關項目。
(三)單價未達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者,為經常門項目;單價1萬元(含)以上者,為資本門項目,英語文圖書及有聲媒材,不論金額多寡,均屬資本門。
四、欲申請之學校請於110年10月18日(一)上午10時前填寫google表單申請:https://reurl.cc/WXv5O5。
五、本案聯絡人:高雄市英語教學資源中心,電話:07-7104916、e-mail: ketr003@tgp.kh.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