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110學年度「十二年國教課綱國民中小學標準本位評 量推廣學校計畫」之實施計畫及相關說明各1份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0月2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136154號函辦理。
二、申請方式簡述如下,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申請說明」:
(一)申請資格:國中小任課教師。
(二)申請方式:請於110年10月31日(星期日)前至旨案計畫網站(https://sbasa.rcpet.edu.tw/SBASA/HomePage/index.aspx)依附件「系統操作說明」註冊教師個人帳號、選擇適用題本及填寫申請表。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以下簡稱臺師大心測中心)將彙整各校教師申請情形,於110年11月配發學校行政帳號。
(三)計畫執行期程:111年2月1日(星期二)至111年7月31日(星期日)。
(四)限制:已為領航學校計畫之實作團隊成員及研發委員不得申請旨案計畫。
三、倘對計畫有疑義,請逕洽臺師大心測中心郭書豪先生,電話:02-2362-077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