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夫妻均為公務人員,得否以養育雙(多)胎子女事由,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疑義
107-06-01 | 人事室
高雄市政府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5月30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人力字第10730473500號
主旨:銓敘部函以,有關夫妻均為公務人員,得否以養育雙(多)胎子女事由,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疑義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7年5月29日部銓四字第1074511025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開銓敘部原函影本1份。